咨询

咨询注意事项

感谢您的咨询。

请事前熟读了解注意事项、本事务所隐私政策、使用条件,确认同意后再按下「同意」按钮并进入确认画面。

Ⅰ. 所谓的个人情报
本政策中的个人情报,是指透过客户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E-mail等,单一或复数组成来表示特定个人情报之意。
Ⅱ. 个人情报的使用目的…等
ⅰ.本事务所的个人情报使用目的如下。
  • 诉讼、非讼事件,以及其他法律事务…等受理、执行,以及为了与客户连络等(以下称「受理事务」)
  • 为受理法律咨询、意见书、证明书…等文件制作,
  • 除前2项以外,以律师法…等为基准,律师为了受理所经营的业务、事务等(包含第三者的提供)
  • 透过本事务发送问候文件,以及其他的情报提供等
  • 本事务所的律师、职员的采用活动(包含采用相关的宣传活动,以及采用相关的信件广告),以及相关管理等
ⅱ. 本事务所不会客様的个人情报,用于上述ⅰ项所记载,为达成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围以外的用途。
Ⅲ. 取得
使用本网站时,在必要的情况下,可能会要求您随意提供个人姓名、电子邮件、地址,以及和其他个人情报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会明示使用目的,或建立一个明示使用目的的状态。
Ⅳ. 内容、正确性
本事务所在收集客户个人情报时,会在为了达成使用用目的,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情报,并以正确、完全的形式来进行管理。
Ⅴ. 安全性的确保
本事务所在建立防止对个人情报的不正当存取、遗失、破壊、篡改、泄漏…等预防措施的同时,也致力于安全性的维持。
Ⅵ. 本政策的改善
有关本政策,会适当的审核并依需求进行改善。改善内容会在网站上公开。
Ⅶ. 使用目的的通知、公开、修正、使用停止等
有关本事务所保有的客户个人档案相关使用目的通知、公开、修正、使用停止…等相关咨询,请透过本网站「相关咨询」一栏所记载的电话号码,或同栏的「咨询表格」与我们联络(限营业时间早上9点15分~下午6点)。在请求公开时,会以所提交的文件来做相关联络及妥善处理。
Ⅷ. 咨询
有关本政策的相关咨询,请透过本网站「相关咨询」一栏所记载的电话号码,或同栏的「咨询表格」与我们联络(限营业时间早上9点15分~下午6点)。